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重点要害目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开展第十四个“档案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我局“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红桥档发﹝2018﹞6号文件《红桥区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区统计局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通知内容进行传达学习,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区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从易出问题环节入手,全面进行自查,排除重要区域的安全隐患。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落实档案安全保密制度,规范档案实体管理和数字化外包信息安全管理,认真检查档案库房和档案管理,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切实提高我局安全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