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上玩“砸手机”引发血案
据广州日报讯,10月28日晚11时许,昆明市官渡古镇旁一家KTV内,两间包房的客人发生冲突,其中一人持刀连刺5人,导致2人身亡。让人震惊的是,两间包房的客人都是参加了同一人生日聚会的亲朋好友。女子就是当晚过生日的小高,她走过来后,与几名男子发生一些争执,其中一名光头男子试图将小高拉进包房,被小高挣脱。此时,从另一个包房走出五六人。
视频中,小高情绪激动,光头男子走向刚走出包房的几人,他右手背在身后,手中握着一把六七厘米长的刀。在拉住其中一人后,光头男子一刀刺向该男子前胸。
被人拉开后,光头男子没有罢休,又用刀捅向来劝架的人,一共5个人捅伤,伤者纷纷逃离现场,其中一人没跑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随后证实当场身亡。而第一个被刺中前胸的男子,也在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小高和光头男子等人被赶来的民警带走。记者昨日在医院见到冲突中受伤的小张等3人。躺在病床上的小张告诉记者,“他不由分说就用刀捅我们,我的伤情不算太严重,但我表哥表弟都死了。”
小张告诉记者,他当天受邀参加小高的生日聚会,当天小高邀请了不少亲朋及同事。晚饭后,小张就和小高分开,和朋友来到KTV唱歌。
“没想到她和朋友也来到同一家KTV。”小张说,又在KTV相遇后,小高还带着几个朋友到小张所在的包房多次敬酒。
小张说,小高来到包房敬酒后便与他们一起唱歌,“没过多久,包房里有人说既然一起来KTV唱歌,就不要老玩手机,搞得没兴致。于是大家纷纷提议将手机放在茶几上,谁的手机响了就自己把自己的手机砸了。小邓的手机第一个响了起来,他就把手机给砸了。”随后,包房里又有3个人的手机响了起来,也都被砸了。
“小高的手机就是第三个响起后被砸的,看到手机被砸,她一怒之下把桌子上的一打酒都掀了,然后走出了包房。”小张说,看到小高生气,大家都不欢而散,可就当大家走出包间时,就出现了监控中发生的一幕。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属于同一法益。
刑法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为一个游戏而引发如此血案,在此提醒各位,交友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