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
刑事诉讼
犯罪类型
刑事审判
罪罚轻重
死刑知识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经济犯罪法规
刑事证据
罪名分析
文章列表
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2016年4月11日
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xblawtj.cn/
刑法的追诉时效,是指刑罚对犯罪追诉的有效期,刑罚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将追诉时效期限分为四种: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刑法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计算。
刑罚的量刑幅度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量刑幅度,均应按法定最高刑计算。如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在出版物中犯“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罪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追诉时效应为五年。又如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的普通犯罪为五年以下,其追诉期应为十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其追诉期应为十五年。再如对同一种犯罪规定在不同的条款中,其量刑幅度应按其与其罪行最相符的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
刘润民
[北京]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60083858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blawtj.cn/art/view.asp?id=84719514329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为虚假诉讼出庭作证判多少年 致人轻伤但是对方先动手的怎么量刑
2.没收财产可以减轻处罚变为罚金吗 法院执行罚金流程是怎样
3.假冒商标罪20万处罚金多少 服刑人员交罚金的流程
4.容留他人吸毒罪罚金多少 刑事案件罚金缴纳期限为多久
5.量刑情节自首与坦白可以同时适用吗 重婚二十年了如何量刑